林建齐是在圣保罗男女中学是门门功课a的孤僻学霸,骄傲到对谁都不假颜色,女生们对他大多敬而远之,而陈白强却非常受女生们的欢迎,他是女生心目中的罗密欧,但这并不妨碍他与林建齐两人成为好友。
“终于听进去劝啦,音乐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艺术,以前让你学还说没兴趣,今天放学别回家,我带你去尖沙咀认识帅哥靓妹,整天看书你要变成书呆子了,晶晶读书出色,也没看她像你这样子。”丹尼抛着手中的芒果笑道。
“好啊,都有谁?”林建齐也想结识一些新朋友,可以帮自己融入环境。
“莱斯利与翁晶晶,帅仔与靓妹,小心看到会流口水。”陈白强打趣道。
“哦,是他们?”林建齐心中意外,却不动声色的微微一笑,他忽然想起记忆中的那个扎着羊角辫,捡钱的那位脸颊上有着醉人酒窝的可爱少女--翁晶晶。
翁晶晶可不简单,她极为早熟,玫瑰有刺,她却是有牙有刁蛮,以前他就和对方认识,当时还勒索了他身上所有的零用钱,不交翁晶晶就掐就咬他,是真的下嘴咬,胳膊都被咬出血,还恐吓不交钱,就将他的脑浆子给打出来,记忆中的他不得不对委曲求全。
翁晶晶并非只有刁蛮的性格,可以说极静极动,拥有冰与火的两个极端属性。静下来的翁晶晶非常文静温柔,而且大多时候在外人面前都是如此,她在学习方面异常优秀,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也非常快。
而让林建齐哭笑不得的是,自己曾经还偷偷喜欢过翁晶晶,就像坏男孩吸引女孩那样,个性张扬的坏女孩对男孩也是非常有吸引力,而且女孩时代的翁晶晶太可爱了,笑起来甜甜的两个酒窝,一双大眼睛明眸善睐。
翁晶晶曾经喜欢过一只傻豹公仔,因为买不起,总跑去商场亲昵的拥抱,自己也总是偷偷的跟着翁晶晶去看,还为此积攒过数月的零用钱,想将那只傻豹公仔买下来送给翁晶晶。
可惜好不容易积攒的零用钱被他的母亲陈韶华现,以帮他积攒为名收刮一空,翁晶晶喜欢的那只“傻豹”公仔被别人买走,翁晶晶因此失落悲伤了好久,两人的故事也因此无疾而终。
坐船过海,陈白强带着林建齐下来尖沙嘴码头,远远望见莱斯利正坐在栏杆上,百无聊赖的叼着卷烟,动作非常的帅气。
而翁晶晶胳膊肘支着栏杆,双手正托着下巴呆,忽然望见陈白强下船,翁晶晶兴高采烈向着他挥舞手臂,娇声喊了一嗓子,欢呼雀跃着跑了过去。
“怎么才过来啊?”莱斯利皱了皱眉头,不耐烦的将摁灭的烟头弹入旁边的垃圾桶里,跳下栏杆快步迎了过来。
“咦?丹尼,怎么把这个跟屁虫带来了?”翁晶晶忽然瞥见陈白强的身后的林建齐,诧异的皱眉问道。
头后扎着两个羊角辫的翁晶晶如同粉琢玉砌的娃娃,一笑脸上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但眼中不经意流露出的对他不屑让林建齐心中暗禀,他可不是曾经的他,知道其未来命运的林建齐对翁晶晶丝毫没有感觉。
而且记忆里的翁晶晶古灵精怪,可不是外表人畜无害的可爱女孩,其心智异常早熟,被她年纪和可爱外表迷惑的男孩子都会被她整蛊的很惨,而且她父母的背景相当复杂,林建齐现在的麻烦已经够多,可不想与她产生丝毫瓜葛。
1964年o5月22日,翁晶晶生于越兰,她的母亲赵晓瑜在港澳两地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经常有被黑道社团欺压的艺人登门向其求助,父亲翁业初乃是一位越兰富商,在翁晶晶11个月大的时候与她母亲赵晓瑜离婚,之后翁晶晶随母亲来到香港定居,嫁给她的继父刘衍泉,后者是澳门的一位商界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