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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知错就得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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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陌沫颔首,好吧,“现在方便出门吗?”

“是。之前完成了一项大任务,我大概有半……十天假期。”

他其实想说半个月,可这会儿已经过去三天了。

“好,那这十天你分我一半可以吧?”

“啊,行啊!”

雷雨第一次脑子有点儿跟不上节奏,不知道为什么,时间越久,他就越不知道如何跟沫沫相处,还不如初识那会儿来的自然。

似乎,相处久了,他很了解她,又好像什么都不了解。

封陌沫带雷雨去了交易市场,一路上她都没问他受伤的事,也没问关于这次任务的事。

三天前,十几架飞机进了基地,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当时她就在家里,怎么可能不知道,那时候就猜到他回来了,可是他一直没来,她以为他在做交接,很忙,却没想到是因为受伤。

所谓的交易市场,也不过是之前一家大型商场,里面的店铺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给个人。

屠尸小队在这里已经拥有三家商铺,一家是商场一楼网点的餐厅,一家日用百货,还有一家百货收购行。

百货收购行,顾名思义,你可以把自己收集回来的物资拿到这里换晶核,价钱公道,最重要是方便,不必自己摆摊浪费时间和租费了。

封陌沫把雷雨带到餐厅,选了安静的位子,给他拿了一壶热茶,让他等,着然后自己就钻进储物室去了。

餐厅的服务员是唐朝自己找的,据说都是唐家曾经支助过的孤儿,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才十三岁,餐厅大厨是一个在唐家工作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唐朝和唐海蓝叫他文叔,因为两人一再保证此人人品信得过,才有了这家餐厅。

开餐厅确实冒险了点,可也是最一本万利的,高风险,回报大。

封陌沫又给储物室添了不少食材,文叔在本子上一一做好记录,最后还不忘汇报这几天的业绩,他确实是个一板一眼很实在的老头。

等到封陌沫回到大堂时,却看到了令她意外却又情理之中的一幕。

雷雨坐着的角落里,此时竟然多了两个人,两个女人,一个坐在雷雨对面,这个没什么,另一个坐在他身边,值得关注的焦点是,那个女人还在不停往他身上靠……

这种事在末世里很常见,很多能力出众的女人总是喜欢到处猎艳,相中了,两人一拍即合,关系就开始了。或者是强强联手,又或者是男方弱一点寻求保护,反正就是各取所需。

但基本上那些女人为了避免麻烦,选择的男人都是没什么背景的,现在只能说,要么是那女人初来乍到,要么就是雷雨魅力太大了。

雷雨一直保持着低气压,任由女人如何撩拨都不看她一眼,可谁能想到,那女人竟还得寸进尺的将手放在了他的大腿上……

‘兹啦啦’

雷雨手上环绕着一层雷电向女人逼近,那女人似乎没料到对方竟然会突然出手,一时大意,耳边的头发就这样被烫焦了。

那女人猛的站起身远离雷雨,摸着自己半长头发一阵心疼。

“你,你可知道老娘是谁?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别不知好歹!”

“雷雨!你太过分了吧?”

不待雷雨回答,封陌沫就迈着长腿优雅的走过来了,没去看雷雨不解的神色,而是看着那女人被烫焦的头发道,“男人要有气度,怎么可以随便对女人出手?”

雷雨呆呆的看着封陌沫的侧脸,明明还是那张脸,还是那副万事与我无关的表情,可是为什么,他就是觉得气氛不对,很诡异。

他觉得,沫沫好像是生气了。

难道是他的错觉?

那女人见有人帮她说话,骄傲的一仰头,刚想开口说什么,却又一次被封陌沫打断了。

“你记住了,下次再有这种事,让我出手,女人对付女人才天经地义。”

“你!你什么意思?”

那女人觉得似乎是自己听错了,对面另一个女人却快步跑到她身边,两人同仇敌忾,“芳姐,他们俩是一起的!”

叫芳姐的女人嗤笑一声,视线在封陌沫身上转了转,讽刺的对雷雨道,“原来你是被这个排骨妹罩着的,哼,品味也太差了。”说着,还故意挺了挺她那一对*。

封陌沫勾唇轻笑,那笑容让一旁的雷雨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说说吧,你的背景。”

芳姐,名叫艾芳,“怎么,看看我的背景是不是你可以得罪的吗?哼!那你就给我听好了,我是灭世小队的人,想招惹我,先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份量吧。”

“灭世小队?”封陌沫挑眉,“呵,还真是冤家路宰。”

“什,什么?”艾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封陌沫缓缓抬起手,看似轻轻搭在了艾芳肩头,“没什么,记得帮我跟擎赫打个招呼,就说你是被我废了的。”

“啊――”

忽然,凄厉的哀嚎声响彻整个餐厅,其他还在进餐的人都感兴趣的探过头来。

艾芳捂着自己的肩膀,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你,你到底是谁?”

“芳……芳姐,她她她,她好像是……屠尸小队的。”

艾芳瞪大了眼睛怒瞪封陌沫,屠尸小队,那个忽然销声匿迹的佣兵小队,没错,那一头标志性的长发,确实是她没错。

虽然很多人都说屠尸小队队长是个女人,而且很强,但是她就没信过,她甚至想,若有朝一日让她碰上这个女人,她一定要跟她较量一番,让她知道谁才是基地里最强的女人。

可是现在,当封陌沫真的站在她面前,她却不敢动了,她知道自己输在哪里,气势,气势上她就已经输了。

可是,她不会这么轻易算了的!

“屠尸小队!好,你给我等着!”

然后,两个女人狼狈的逃离。

“沫沫。”雷雨小山一样的身子挪到封陌沫面前,脸上笑容很是灿烂。

封陌沫绷着脸,忽然伸手拍了拍雷雨的裤子……那里刚刚被那女人摸过。

雷雨失笑,他发现自己竟霍然开朗了。

刚刚那女人碰过的地方,被沫沫清理了,刚刚碰到他的那只手臂,也被沫沫给废了,恩,这说明什么?

“沫沫,咱们回家吧。”

“我还要去楼上……”

“走吧,回家,我有事跟你说。”

封陌沫悄悄勾起嘴角,嘴上却说,“什么事不能等一会儿?”

“我受伤了,好痛,坚持不住了。”雷雨难得一副可怜兮兮样,那么大个子配上那个表情,周围看客都受不了的直哆嗦。

封陌沫走前面,唇角微扬,说出的话却依旧满不在意,“我又不是医生,受伤了跟我说有什么用?”

雷雨在后面扶着封陌沫的肩膀,倾斜着身子在她耳边小声道,“沫沫,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哼!封陌沫哼了一声,“知道错了就得长记性。”

“长了长了,绝不再犯!”

当艾芳回到灭世小队,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擎赫,但因为她级别不够,不可能直接见到本人,只能由上级传达。

灭世小队如今正在申请团级资格,因为他们的人数已经达到200,佣兵团的最低标准就是人数200以上。

其实擎赫这段时间一直很辛苦,不止封陌沫发现了体力的重要,对于他这个当事人更是知道自己败在哪里,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在锻炼自己的体力,也算小有成效。

毕竟过去十几年他都是在实验室里度过,现在忽然这么大运动量,他还是有点儿承受不了的,这不,上午刚训练完,他就忍不住要来个午睡了。

擎赫刚刚躺下,还没等闭上眼睛,房门就被敲响了,咬牙,尼玛要是没有重要的事,老子一定扒了你的皮!

“进来!”

门外的是新进成员,主要负责人事管理,最近灭世小队发展这么迅速都是这个男人的功劳。

不过,听到擎赫愤怒的声音,他还是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实在是擎赫脾气太过我心情不定,而他身边的几个贴身保镖又太强了。

房门被推开,男人缓步走了进来。

擎赫坐在床上,微颔首,一双眼睛却直直逼视着面前的男人,被人扰了清梦,他没直接跳起来掐死他已经是开恩了。

“许家辉,你最好有很强大的理由说服我浪费睡眠时间来听你说废话!”

如果封陌沫和季朗在这,也许他们会感到很惊讶,这个畏畏缩缩一副胆小怕事样子的男人,竟然就是当初那个许家辉,那个对末世充满期望与幻想的男人。(末世初,封陌沫和季朗初次见面的商场里,许家辉是另一方的带头人,大家应该记得吧?)

许家辉战战兢兢的施了一礼,道,“队长,是这样的,小队成员今天被人打伤了,对方还让她给您带句话……”

“说!”

擎赫气压很低,队里小角色被欺负也要找他?要他们有什么用!

许家辉咽了口唾沫,“是,是屠尸小队伤的人。”

“谁?你说屠尸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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