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惩罚倒还罢了,为什么我也会这样?”我有些郁闷地撇撇嘴道。
“那谁知道?”她笑了一下,理理长发道:“算了。不谈这些了,累了,我先睡一会,你守夜吧,困了叫我。注意安全,枪和刀你都拿好,有危险的话,不要节省子弹。”
“放心吧,你好好休息,保重身体,”我对她点点头,看着她走到石洞的一角,在厚厚的落叶堆上扑上行军谈,然后躺了上去,和衣而眠。
或许是真的有些累了,她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我静静地坐在火堆边上,满心踌躇地望着外面雨帘婆娑的夜幕,心说:神啊,我怎么就穿越到这么一个地方来了?你这是到底想要干嘛?
“呼呼呼——”
猛然间,一阵强劲的风吹进来,我浑身一个哆嗦,有点冷,下意识地缩缩脖子,抬眼向外看了看,却赫然发现洞口似乎站着一个黑影。
我一下子警觉起来,估摸着可能是什么野兽想要冲进来,连忙一拉枪栓,一手握枪,一手抓着匕首,蹑手蹑脚地向洞口靠过去。
到了洞口,我探头往外面看了一下,首先嗅到一阵水汽浓重的冷风气息,接着入目是一片迷茫的山野层林,风雨弥漫,洞口长满了齐膝高的荒草,荒草在风中一阵阵的起伏,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东西。
刚才看到的那个影子不见了,可能是我眼花了,正当我转身准备回去山洞之中的时候,突然一阵劲风从背后袭来,我飞速回身,手中的匕首猛地一挥,寒光毕现!
“嘶——叽呀——”
身后那物却也灵敏,见到还击,迅速后撤一步,躲过了我的刀刃,而此时我抬眼去看的时候,顿时头皮都是一阵的酥麻。
我说不出来那是一种什么东西。
它大约有两米多长,两条粗壮的后腿站在地上,一条长长的尾巴脱在身后,如同第三条腿一般支撑地地面上,这使得这东西立起来之后,异常地稳定。而它全身上下覆盖着鳞片,形状似乎是一条蜥蜴,亦或者是某种恐龙,但是,这些都是次要的,最让我感到无法接受的它的脑袋,它的两只眼睛凸在额头顶上,如同青蛙一把,尖长的嘴巴张开,锋利的獠牙锯齿一般林立,而在它的脖颈周围却是有一大圈肉质的皮层环绕,此时它凶戾地对我尖叫,那圈皮层竟然悉数张开来,如同蝙蝠的翅膀一般,整个面积接近一平方米大小,颜色更是红黄斑驳,看着就让人恶心。
可以想象,接近一平方米大的一个脑袋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这脑袋就算是长得无比美丽,也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受,何况这家伙本来就长得极为恶心,所以,当时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种丑陋而又凶残的物种,就应该灭绝!
所以,一刀落空之后,我紧跟着就抬枪指向那玩意,准备将它了结掉。
“嘭——”我毫不犹豫地开枪了,打中了它,可是却没有伤到要害,只是穿透了它那招摇过市的巨大肉质皮层装饰,而它吃痛之后,特别是被子弹的声音震慑,掉头就疯也似地蹿出了山洞,一路蹦跳着逃走了。
“什么情况?”听到枪声,宋美龄醒了过来,有些好奇地问我。
“不知道,有个怪东西,不知道是蜥蜴还是恐龙,看着怪恶心的,”我转身看着她,心有余悸地对她说道。
“那是北美巨型鬣蜥蜴,是生活在四千年前的北美大陆上物种,体型可以长到三米高,是恐龙的近亲,根据近代的研究,它和袋鼠似乎也有血缘关系,”宋美龄好像也看到了那个东西,于是开始给我介绍那玩意。
“这么说来,这里还真是四千年前的美国大陆了,那你知不知道这个时间段,这里到底有没有像样一点的人类存活?”我看着她问道。话里的涵义自然是说,除了那些长毛巨人之外,还有没有和我们体型差不多的人类。
“这个不好说,就算有,可能也只在阿拉斯加附近,有些可能生活在北极圈,也就是爱吉斯摩人,真正的美洲印第安土著居民,此时的数量相当稀少,而且,就算有,社会化进场也十分落后,基本上连语言和文字都没有形成,我们就算找到他们了,也没有太大作用。何况这些人大多都很野蛮,长得又脏又丑,和野兽没有多大的分别,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刻意去找这些土著人才好。一切都走一步看一步再说吧。”宋美龄看了看我,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眼睛一亮道:“你有没有看过那本书,鲁滨逊漂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