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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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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成通俗的话讲,洛鸣剑出自蓬莱仙岛聚仙阁,是由降落到凡间的天之水锻造而成的,拥有着流动变幻的形态,曾经斩妖除魔大显威风。在名剑谱位列第七位,拥有解百毒,再生残肢的神奇能力,是十大名剑中,唯一一柄没有杀气的杀戮之刃。

洛鸣剑一直是聚仙阁的震派法器之一,因为种种因缘到了云师叔的手上,为此聚仙阁和蜀山险些闹翻,若不是魔教势大,覆巢之下难有完卵,两派可能因此结仇。不过,对云师叔,蓬莱仙岛一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一旦云烈出现在蓬莱仙岛的领地内,一定要倾全岛之力,将他擒拿,收回洛鸣神剑。因为这条不成文的规定,从三十年前开始,酷爱云游,放浪形骸的云师叔再没有出过一次海。

云师叔的少年时代,青年时代都充满传奇色彩,在上一次正邪之战中他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如果不是为情所困,绝对不会是现在这副落魄模样。

这一场顶级对决落幕之后,一天里再没有特别的事情生,沈飞闲着无事在山里晃悠,一来继续熟悉龙虎山地形,二来借此巡逻。走着走着,到了一处无人的地方,看到一口干涸了的井。

树林里有井存在显然是怪异的,沈飞从上往下看过去,现水井之深一眼看不到底,扔一颗石子下去,过了大概一次完整吐纳的时间,才听到井下传来碰撞的声音,一下、两下,石子落地后,又弹起,再落地,却让沈飞好奇心起,因为只有极度宽广的地方才能允许石子落地后,弹跳起而不碰到四周围的石壁,再落地。

可如果井下面真的如此宽广的话,井水又为什么会枯竭呢。

沈飞很好奇,仔细盯着面前的井看,现与其说是一口井,倒不如说是一条甬道,一条通往未知之地的甬道。沈飞想要下井,迟疑要不要去把邵白羽喊来,最终没有这样做。特殊时期,山上需要人手,既然是自己现了面前的井,那就一个人下去探险吧。

他爬到井口边缘,用双手撑住身子,两脚卡住井的两壁,一点一点向下蹭,不一会儿功夫就吃不消了,往头顶看看,距离井口大概五百米远,可是没有人能帮到自己,有些后悔贸然入井了,卡在半路上,犹豫是继续向下呢,还是及时往上爬回去呢。

处在尴尬的境地,沈飞忽然想到,钻井是为了打水的用的,这口井连栓桶的木桩都没有,肯定不是打水之用,里面一定大有古怪。想到这,沈飞一狠心,松开卡住位置的两条腿,身体自由落体,笔直向下坠落。

这个举动极为危险,因为仙山多仙人隐居,隐居的仙人为了免于打扰,或者保护自己收藏的宝贝,往往设置诸多关卡、结界在隐居地,万一沈飞遇到的是这样一处地方,那么井下面等着他的很可能便是阴森森的枪戟之林,即便有童子金身庇护,也难保不受伤。

幸好他运气不错,井下面空荡荡的,居然是一处铺就了大理石的宽广走廊,沈飞从高处坠落,“轰”的一声砸在地面上,将正当中的大理石踩裂,膝盖跟着一疼,这口井真是够深的。

沉了好久,才不那么疼了,沈飞慢慢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土,接着揉揉眼睛,等到眼睛适应了身边微弱的光线,才惊讶的现,自己正身处在人工制造的地下走廊里,井的终点距离脚下的地面大概四五米高,也就是说,走廊的高度是四到五米,宽度不可知,石壁上有雕刻,是内容完整的壁画,从自己站立的地方开始,左手边的壁画依次描绘了战争、战争、无休止的战争,日和月,用活人献祭,日月诞生为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哥哥和妹妹,两人产生爱情,***生下自己的孩子。走廊到头了,左边石壁上的壁画中断,沈飞的面前出现一扇门,深红的铁门,布满了灰尘,看起来很沉重。沈飞面临两个选择,要么试着推开门走过去,要么去把右侧石壁的壁画看完。沈飞想了想,觉得把壁画整个看完,就需要往回走,耗费体力,前面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壁画里的内容自己又看不懂,不如放弃。所以他决定把门推开,笔直前进。

门很沉重,铁制的,沈飞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推开,门后面又是宽广的走廊,走廊两边立着一人合抱的立柱,穹顶很高,比门外面高的多,壁画刻在穹顶上,灰尘太多,离得太远,沈飞看不清晰,只依稀能够辨认出太阳和月亮恩爱地依靠在一起。

向前走,红色的地毯出现在脚下,虽布满尘土,仍难掩其精致的做工,地毯两边呈海波状,缝制了金色的线条,沈飞注意到,这些线条都是真的金子,是金丝。肯定是一个有钱人住在这里。

踩在地毯上,厚实而坚硬,让人感受到庄严和肃穆,沈飞迈着步子向前走,像是行走在通往光明的道路上,心里没来由的产生敬意。大概走了五十步的样子,视线中红色的地毯现出尽头。终点之处连着向上攀爬的台阶,一共三阶,一阶比一阶高,最上面一层连接着正方形的平台,红色地毯铺满平台,金色的椅子将地毯压在下面,像是置身在血与火之上的王座。有头戴金冠的骷髅矗立在王座上,至死都不倒下。

从做工不凡的地毯到华丽的王座,再到金子的王冠,风格与现在的九州迥异。沈飞疑惑地走上前,看到王座上的人全身的骨骼都已经黑透了,当是被烈性毒药浸透了五脏六腑。腿上陈着另外一具骸骨,体型不大,同样黑漆漆的,不是猫类就是狗类。

难道是不知朝代的皇帝被人害死了?

沈飞觉得,此人的装束和仙人迥异,要说像的话,就是和人间的帝王类似,都喜欢金子,充满华贵气息,排场很大。可是这里分明是龙虎山啊,按照蜀山的历史来讲,在无涯道祖登山前,蜀山地带是一片荒芜之地,四处弥漫着瘴气和沼泽,怎么可能有穿着如此雍容华贵的国王生活在山上。

看不懂,想不透。

如果沈飞贪财的话,此刻一定将国王的王冠取走,那王冠通体真金,中间的窟窿里,镶有明亮的宝石,价值难以计量,沈飞将他取走,大可以一夜暴富。

可惜他不贪财,长期的山野生活导致他经常命悬一线,连命都守不牢的人,一点财物自然不放在眼里。

国王的右手抓着一大把珠宝,手上的扳指一尘不染,凑近看,扳指内部竟然拥有着难以计数的血丝,每一根血丝都是赤红如血的颜色。沈飞惊呆了,因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种材质——这是火红眼,罗刹一族的族徽,罗刹国人在情绪激动时眼睛会变成红色,这个时候,将他的眼睛剜出,可以得到比宝石更加珍贵稀有,永远不会腐败损毁的红玛瑙,原来早在无数年前,就有人将火红眼当成珍宝来佩戴了。

想到王城通天的大火,他出离愤怒,一把攥住国王的手指,将火红扳指强硬褪下,为此,甚至折断了国王的拇指。“哗啦”一声,抓在手心里的珠宝掉落在地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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