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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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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总监的衣服。”秦真老老实实地说。

刘珍珠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好啊你,出息了!什么时候学会送礼了?”

“不是送礼,是程总监的衣服,穿过的!”秦真着重强调后三个字。

刘珍珠眯眼,狐疑地问:“程总监的衣服怎么会在你那里?”

“……”秦真一时卡住,转而飞快地看了眼手表,“呀,到时间了,再不去程总监又要骂人了!”

跑了老远都能感觉到刘珍珠女士炙热的目光,秦真毛骨悚然地感叹自己的顶头上司原来是头披着中老年妇女皮的狼。

一路坐公交车到了La Lune楼下,反正这种时候市中心怎么着都会堵上半天,出租车也不见得比公交车快多少。

秦真拎着纸袋坐在座位上发呆,视线落在衣领上的那一行小小的银色斜体英文字母上,开始无聊地琢磨起这究竟是法语还是德语来。

她曾经一度想选择一门外语当专业,因为嘴皮子溜,从小学什么像什么,每年春晚过后,她准能模仿上一小段相声小品里最精彩的片段,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

秦真的外婆年轻时学过俄语,就爱拉着她秀一秀。她也就十分配合地一口一个“啊外婆你好棒”或者“外婆我好崇拜你嘤嘤嘤”,外婆就会一边笑一边戳戳她的脑门,末了说一句:“我家丫头就该学外语,今后读大学了可千万要听外婆的,瞧你这语言天赋,准是遗传了你外婆!”

只可惜她连大学的门槛都迈不进,拿着录取通知书在家痛哭一场,然后平静地接受了父母的决定——放弃大学,把读书的机会让给她那天资聪颖的弟弟。

彼时外婆已经去世了,没有人会再摸摸她的头,笑眯眯地夸她有语言天赋。她收起那些天真无邪的童年记忆,转而一头扎进了复杂的社会,在白璐以及其他的高中同学高高兴兴地跨进大学校门时,不得不一遍又一遍从别人的冷眼中学会如何适应社会,如何放下曾经的骄傲,将自己更好地融入小市民的人生。

所幸她那个天才弟弟不负众望,从小学起就一路过关斩将拿下奥数、英语竞赛等诸多奖项,到了初中更了不得,拿下了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

于是秦真也就释然了,当初弟弟也哭着闹着要让她读大学,她仗着年纪大,硬是把机会让给了他,天知道做出这个决定花了她多少勇气。

还好,还好秦天争气。

大中午的阳光普照,天气又暖和,公交车上的人都昏昏欲睡,秦真也出神地回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事。

公交车到了途中的一个站,有人上了车,走到她身旁的时候冷不丁问她:“请问纸袋能挪一挪吗?”

“噢,好的——”秦真回过神来,赶紧把身旁空座上的纸袋拿起来,抬头对那个人笑一笑。岂料笑意还没抵达眼底,她就猛地愣在那里。

就好像刚才还阳光和煦的天空突然一下塌了下来,顿时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公交车上那么嘈杂,还反复播放着一些说不出名来但是大街小巷都在放以至于人人都耳熟能详的歌。可是秦真的耳边忽然一下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嗡的一声,像是有人把所有介质都抽走,于是再也没有任何声音可以传播到她的耳朵里。

她甚至死死揪着装衣服的纸袋,就这么错愕地望着眼前的人,然后慢慢地吐出两个字:“……孟唐?”

短短两个字像是花光了她全部的力气,他的名字明明陪伴她度过了七年青春时光,甚至一路从她还扎着天真无邪的公主辫起,像首唱不完的歌一样单曲循环到她学会熟练地对着镜子化妆那一天。

可是如今,再一次说出这两个字,她竟然嗓子发干、喉咙紧涩,就好像是深埋地下已久而全身血肉萎缩后的木乃伊,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没有哪一个地方可以动一动。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少年以成熟男人的姿态就这么凭空出现在她面前,带着一如既往干净温和的眼神,五官英俊一如从前。

于是她又想起了自己曾经满怀少女心思地在那个时候还很流行的带锁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段煽情的话:他站在透明的光线里,侧脸被阳光照得清亮柔软,而我只是这样看着他,都觉得像是有人在我心里注射了一剂阳光。明明是寒冬的早上,外面还下着小雪,可我心里像是有一颗小太阳,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温暖光芒。

文科生的气质实在是煽情得可怕,无数纷杂的念头像是筛子里的面粉一样,一经晃动就刷刷地落在神经上,晃得她眼花缭乱、心神激荡。

而此刻,孟唐站在她眼前,一身温和的灰色针织衫竟然让她产生了一种刺眼的错觉。

就好像全身上下都在发光。

她连牙齿都在发抖,血液一路叫嚣着狂奔到心脏。

扑通,扑通。

这是一个怎样突然的重逢?

而在这样短暂到可以用须臾来形容但对她而言却犹如好几个世纪般漫长的时刻,她听见面前的男人用清冽温润甚至带有那么几分浅浅笑意的声音惊讶地对她说:“你认识我?”

窗外阳光明媚,一切都美好得不太真实。

而秦真坐在原地,明明不太怕冷的她头一次感受到了寒冷刺骨的严冬滋味。

犹如晴天霹雳,犹如突坠冰窖,犹如心肌梗塞,犹如血栓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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