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星夜说,你可以跟姗姐和猛哥一起来,想住多久也没关系。酒店里玩的吃的什么都有,而且就在大屿山,我们可以去迪士尼玩耶。”见华似乎很想哥哥同行。
溪望虽不想扫妹妹的兴致,但又担心安琪,想尽快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便敷衍道:“我先问问龙哥想不想去,晚一点再给你答复。”
“好耶,你们一定要来哦!”手机传出见华欢快的笑声。
挂线后,溪望便轻声叹息:“年轻真好,没多少烦恼。”
杨露突然现身香港,肯定不会是来跟溪望打招呼那么简单。她被内地公安通缉,要来香港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偷渡,二是给自己弄个新身份。她刚才说自己的身份比见华还干净,显然是选择了后者。
买个非洲小国的国籍,几万块就交易,进出香港往往比拿通行证更方便。某些小国甚至完全不理会申请人的过去,纵使申请人之前犯案累累,拿到新国籍后就能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守法公民。要将这种人逮捕归案,除了需要国际刑警协助,还涉及各国之间的引渡条约。而中国因仍存在死刑,所以跟中国互签引渡条约的国家,至今只有31个,当中有不少是在世界地图上找不到小国。
若杨露当真取得他国国籍,那么要将她押返内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年逃亡加拿大的老赖,在加国一赖就赖了十年之久。最后还是出于政治利益,加国才把人交出来。虽然香港跟内地有引渡条例,但香港讲求法治精神,只要肯花钱打官司,要赖上十年八年也不是难事。
“她来香港到底想干什么呢?如果只为逃避刑责,没跟内地签署引渡条约的台湾不是更好的选择吗?”溪望眉心打结,怎样也理不出头绪,只好暂且将此事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