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段时间混元宗发展迅猛,从亚罗湾搬迁到前景更加广阔的东海岛,护卫队人数突破五百人,又大肆发展捕鲸业,收购大量鲸油,形势看起来一片大好,但却犯了过快发展的大忌,原本还算不错的资金运转开始出现问题,到了动辄就要破产的地步。
对这种情况,责任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仙本人。
自从掌握用捕鲸炮捕鲸的技术后,亚罗湾一带渔民们的捕鲸能力突飞猛进,与之前的冷兵器捕鲸迥然不同。
正常而言,一头成年鲸鱼的平均体重在十五吨到二十吨之间,熬成鲸油后平均一头鲸鱼提供十吨左右鲸油,也就是两万斤。
李仙为捕鲸的渔民提供船只和捕鲸炮,以这种方式入股和控制捕鲸业,鲸油的正式收购价格为一百斤三块大洋的水平,但考虑到出售鲸油后很大一部分会以分红等方式回到混元宗账上,混元宗的实际收购价格仅为两块大洋一百斤。
以这时代的粮油生意而言,一百斤猪油的零售价为九块到十二块大洋,批发价则为六块到七块之间。
这就是说,只要销路畅通,混元宗每百斤鲸油至少能赚取四块到五块的纯收益,也就是说一头鲸油能赚八百块到一千块。
这还只是鲸油的生意,如果再加上鲸鱼肉和鲸鱼皮(相当于优质牛皮)的生意,利润会比这还要高很多。
至于鲸油的生产效率,为捕鲸的渔民提供适当的快船和捕鲸炮后,一个月在近海捕猎五到十头鲸油,就跟玩似的,给予适当的激励后,这个量还能翻番。
混元宗的香皂项目很赚钱,但每个月的纯利润也就在一千五百块到两千块之间,这已经是这时代难得的暴利,但与捕鲸行业相比,就相差很多了。
香皂也要用到鲸油,但以现在的销售能力而言,每个月也就销售两万块香皂,一年二十四万块,需要的鲸油不过二十吨左右。
在李仙最初的预算中,这鲸油应该是不愁卖的,猪油和豆油向来是非常畅销的商品,鲸油的食用价值又比这些高出很多,更重要的是,鲸油的燃烧能力很强,可以当做守城和海战常用的火油来用,在中英大战之际,卖给广州府的官员们也是极好的。
正是出于这种考量,李仙大力鼓动渔民捕鲸,还提出鲸油统购统销的策略,只要渔民捕获鲸鱼,榨出油来,都会全部购买。
这个做法极大提高了渔民的捕鲸积极性,一下子就让李仙获得数百吨鲸油,然后就发现自己斯巴达了。
实际情况就是,这些鲸油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来生产香皂以外,其他东西都没能打开销路,只能在东海岛的仓库里先放着。
鲸油本该是这时代最抢手最好卖的商品之一,但事情就是这么可笑,混元宗这边偏偏守着大量鲸油,卖不出去,反而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一不小心就有倒闭的可能。
本来,这些鲸油卖给广东的商人,可以做军用火油、食用油等,还可以用来做蜡烛、香水、香皂、灯油等,都是可以赚大钱的,可惜就是办不到。
混元宗和总督府和巡抚衙门的关系早就达到恶劣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看在沈葆桢被俘虏的份上,广州官府并没有粗暴禁止香皂的买卖,但也用各种手段警告福威镖局,并监督香皂生意,使得香皂的销售规模一直不能提高。
如果没有来自官府的这种暗中打压,以香皂的畅销程度,销量翻番也是可能的。
既然香皂生意被打压,鲸油自然也会受到广东官府的抵制。
正是因为这种缘故,整个广州府都没有任何商人敢于介入鲸油生意,李仙也就没法在广州大肆出售鲸油,毕竟全广东都知道卖鲸油的只有混元观一家。
至于将鲸油卖到雷州三县,一是这三县盘子太小,无法承担多少销量,更麻烦的是传统粮商担心鲸油的销售影响猪油和豆油等商品的销售,通过行会等组织有意无意地抵制,不让任何商铺经营鲸油。
李仙也是低估了封建行会的实力,鲸油的质量比猪油高出很多,批发价定得也比猪油低,但就是没有商铺敢顶着行会的压力出售鲸油,这市场就没法打开。
混元观说好听点是雷州湾的扛把子,但崛起时间太短,在岸上的实力非常弱小,还真没法跟这些封建粮油行会比拼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