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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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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赵婕妤,便是安王的女儿,在安王膝下十几个子女里面,是最早被允许出府独立居住的一个,相传自小天资聪颖,最得安王宠爱,出府之后被亲口赐封号襄阳郡主。

对这个女儿,安王有言曰其一身才华,不让须眉,每每可惜此女生的是女儿身,不能接替他藩王之位。

这样的奇女子,一进州学自然变成了众矢之的,多少目光都紧盯着郡主的身份,没奈何那郡主果然是天生的女学霸,便是在州学也是门门功课压人一头,一直一枝独秀,众多男同胞也是只好甘拜下风、自惭形秽。

这样的人物,当然在州学里有极大的号召力,你想啊,谁若是能得到郡主的青睐,便是没有机会做郡主的东床,便是只消能引得郡主随口在安王面前提上一句名字,那也是让人受用无穷。

无它,富贵耳。

所以这就是这诗会这么热火的原因。

郡主一话,园子里的学子们纷纷踊跃言,气氛热烈的简直让人怀疑自己如同行走在闹市之中。

学子们就象那些闹市上的小商贩,拼命的向郡主兜售自己。

李哲和陈子龙站在这里,不一会儿郡主给定下的题目给传了下来,两人上前一看,却是一个别字,要用现代诗来写。

“郡主这题目定的好啊!”

一个同学这就开始拍马屁,

“多情自古伤离别,一个别字,最是能道尽我等世间的悲欢离合,千古情谊。遥想我唐代前辈诗仙太白前辈,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引得多少人涕泪齐下,这一个别字,立的好,立得妙,意味无穷。只是这别之一字想写出彩来,却是太难。”

“谁说不是呢?偏偏还要用现代诗,我觉得现代诗,想写出味道来,却更是难上加难。”

和后世人觉得写出现代诗来简单,写古诗词更难不同,这个时代的人却是反过来,觉得写古诗词简单,写现代诗更难,这时代的社会倡导普及白话文不过方才几十年,但古诗词在文坛却已经是有了千年的传统,这就是时代的不同了。

宋人从小就在适应格律诗,所以对他们来说做古诗词更容易,反而让他们是用白话文写作现代诗,看似自由,反而让人无所适从,很难写出那种味道来。所以说物以稀为贵,当今的大宋朝文坛却是更看重现代诗人。

院子里的一众年轻才俊纷纷皱起了眉头,憋着劲儿要写出一篇留名千古的现代诗名篇来,好博得郡主的喜欢。郡主这等人平时根本没机会见到,这等获取佳人好感的时机决不允许错过。

这当口就连李哲和陈子龙两人都停住了互相嘲讽,仔细在脑海中酝酿感觉。

陈子龙自己想了一会儿,自觉无所得,便自停下了思考,他这人聪明是极聪明的,却性子惫懒,要不然也不会和穿越前的李哲臭味相投。自觉的跟本没有机会,也就没报太大的希望,谁知他扭过来现,自己的老搭档李哲竟然也在念念有词。

生生吓了他一跳,

“喂!”

“怎么?”李哲被他吓了一跳。

陈子龙道:

“怎么还来真的?”

“怎么?不行?”李哲理直气壮的道,“我一直对郡主倾慕,朝思暮想,说不定哪一刻我便得了灵感,做得出一好诗来,又有什么不行?岂不闻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难道只有你这小白脸才能做得出诗么?我这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懂得甚么?”

如果不是陈子龙和他实在是一对损友,了解得不能再了解,还真的会被李哲这一番做作给吓住。

陈子龙看着李哲,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出自李哲之口。

对郡主倾慕是倾慕,今天在这里的人人人都倾慕郡主,但哪一个人会象李哲此刻这样这么直白的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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