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晚上不抢。
别看刘云机一副文绉绉的书生扮相,抢起东西来可是半点都不含糊。关于这条规矩,用他的原话解释说:
“强盗嘛,跟飞贼还是有区别的。他们那是偷,是见不得光的勾当,自然要选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咱们是抢,术业有专精,既然是抢,索性就光明正大的抢!”
这第二条规矩可谓气焰嚣张,闻所未闻。方圆千百里的地界儿,也只有绿林镇的强盗敢拍着胸脯说:我们只抢白天!
对于那些窃贼入伙的人,刘云机相当瞧不上眼。
第三,和尚不抢。
强盗们打家劫舍,虽不吃斋信佛,但干的事情总归有伤天和,对于过往的行僧头陀,都存有几分避讳,凡佛门子弟,一概放行。
宗天翔暗自估计,这也跟和尚太穷有直接关系。
僧侣讲究苦修持善,终日里破履芒鞋,餐风露宿,填饱肚子都要靠化缘施斋来解决,即便抢得些木鱼袈裟之类的佛门器物,没有什么用处不说,还要折损阳寿,实在不划算。
第四,武道大贤圣的传承不抢。
明当山虽积弱多年,可好歹也是正统的贤圣传承,门派渊源,即便没有千年,也足了八百之数。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底蕴不容小觑,不好轻易开罪。
武道大贤圣,是世人对超越了‘倚天期’武者的一种尊称!
那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境界,世人所敬仰。
贤圣之辈,无不惊才艳艳,名动四方,武学修为更是出神入化,几乎快要达到了破空飞行的层次。能当得起这个名号的,往往都是一方武学泰斗。
倚天期的武者已经十分了得,能够半月不饮不食,只靠感应吸纳天地间游离的能量存活。
而贤圣对武道的感悟,比倚天期武者还要深厚很多倍。三五十个倚天期高手,也未必能在武学贤圣面前占得半点便宜!
说来,绿林镇的创立者也是一位大贤圣,只可惜他没能留下传承。
十三年前,绿林镇的那位大贤圣骑着大萌黑虎,于归山途中,路过一座荒村的时候,偶然听到了草丛里有婴儿的啼哭声,走上前一看,竟是个裹在襁褓中的弃婴。当时也不知发哪门子神经,竟动了恻隐之心,顺路将他抱回了绿林镇。
婴儿便是宗天翔。
对于这位强盗生涯中充满了传奇色彩的老祖宗,宗天翔从未见过。
他抱回宗天翔后不久,便将绿林镇托付给了三个最信任的手下,独自远游而去。只在镇口留下了一块护山石和坐骑黑虎,用以镇守门户。
十三多年来,从未回来过。
以武立足,首重传承。
好在那些贤圣传承大多没落,有很多年没出过大贤圣级别的人物了。否则,即便是老匪首的余威还在,十几年的时间,绿林镇也早被剿灭了不知多少次。
由此看来,宗天翔闯下的祸端着实不小。换做别人,说不定早拉出去砍了!
“三叔,我这不是看咱们镇上最近不景气,想帮您分担些吗!这抢来的东西,我可没留多少,绝大部分都拿来孝敬您了。镇子里那么多嘴等着吃饭,外面的那帮家伙交收成的时候又藏着掖着,我就算没功劳,也总有苦劳吧……”
“打住!”刘云机赶紧让他闭嘴。
话还没说几句就开始变味,态度不像是认错,怎么听都像是在邀功。再任他说下去,弄不好他都敢张嘴问你要奖赏。
见宗天翔满脸欠扁的样子,刘云机沉着脸道:“这次你别想蒙混过关,我们跟明当山那些老头子私下里有协议,他们当他们的正道,我们做我们的强盗,两不干涉。你抢了他们,就是在对明当山公然挑衅,到现在你还不知道闯了什么大祸!”
宗天翔叫嚣道:“他们的贤圣都死绝了,咱们的老祖宗虽在外游历,但仍健在人世,借给他们十个胆子,他们敢吗?咱们可是强盗,谁打谁还不一定呢!”
刘云机看向宗天翔的眼神中深藏一丝疼爱,语气突然柔和了许多。
“天翔啊,玉不琢不成器。你是修武的好苗子,外面的世界很大,你以后的成就未必会落在这小小的绿林镇上,奈何就是性子太过狂野,这样下去早晚要吃亏!”
宗天翔满脸无所谓:“我本来就是强盗们养大的,当强盗有什么不好,逍遥又快活,看谁不顺眼,抢了就是!”
刘云机嗤笑:“你若看那老天爷不顺眼,难不成还要把天翻过来?”
“翻过来又怎样!上古的圣贤,哪个没有翻天的手段?只不过天若翻了,太阳就要打西边升……”
宗天翔说着说着冷不丁停住了。他才察觉出,刘云机的语气也太亲切了。紧接着脸色一白,叫了一声‘不好’,撒丫子就要往外跑!
刘云机手掌中,已经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青气,哪里容他脱身,伸手扯住他衣领,无论怎么都挣脱不开:“三叔这是为了你好,此次若不给你个教训,以后谁还管得了你!”
宗天翔发出一阵杀猪般的嚎叫:“三叔,有话好商量,您老怎么舍得真打我!”
就在这时,屋门被推开,恰逢一个妖艳的中年美妇和一个身高吓人的大汉从外面走了进来。
美妇衣着华丽,体态婀娜,雍容中极尽媚态,身上却总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邪气。
“二姨娘!”
宗天翔激动的眼泪都险些掉下来——现在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想要动他一根毫毛,也得先过了二姨娘这一关!
果然,中年美妇面色不善,扫了一眼刘云级泛起青芒的手掌,满口的讽刺:
“哟~!穷书生,这大白天关门打孩子,果真就不是亲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