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家以山羊绘画作为招牌的旅馆。提前到达的半身人早已利落地办妥了入住的手续。他困惑地回到了法师的身边,低声说道:“虽然离我上一次来到这里确实过了点时间,我是说,我在今年夏天时来过这里,不过什么时候国王的探子也开始关心起盗贼和强盗啦?”
夏仲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只是提高声音懒洋洋地回答:“古德姆先生,国王当然关心他的子民——当然啦,也许更关心人们的钱袋里放了多少迪尔森银币。”
沙弥扬人毫不留情地踹了男孩一脚,“波恩小子,你的动作实在太慢啦!”她就像一个粗鲁的佣兵那样大声抱怨道:“如果领主大人带着你上战场,准是天大的不幸——就因为你给士兵们刷靴子的动作太慢,以至于只能让他们光脚去和敌人打仗!”
男孩涨红了脸,笨拙地解开马匹上的行李,女战士终于忍不住自己动手,她骂骂咧咧地推开这个可怜的小仆役,提着行李迅速消失在了楼梯转角。
“那个可怜的小子!”老板用下巴点点提着一个包裹踉踉跄跄跟在女士身后的男孩,“他看上去不怎么适应自己的职务!”
法师不动声色地回答:“每个人都是这样开始的——就连最伟大的骑士也曾经是笨拙的学徒。”
“您说得可真有道理。”笑着恭维了一句客人,但老板依然有些困惑,“不过我的意思是这男孩也许更适合别的工作,比如室内工作什么的。”这个敏锐的中年男人拍着圆润的肚子笑着说:“或者他更适合成为一个旅馆跑堂的仆役?”
“也许的确如此。不过既然父神要他成为一个跑腿,那他就得好好努力——这男孩的叔叔是我那可怜的管家,他还不到四十就得了风湿,在这种糟糕的天气连床都爬不起来,虽然对我忠心耿耿,但可怜的布雷拉还是只能让侄儿来顶替自己的位置——谁让他的儿子并不喜爱管家的职位,而更愿意去做一个骑士学徒呢?”
“听上去您可有一个不错的仆人——现在这个世道,你昨天少给他一个铜子,明天就得再找一个新仆人啦。”旅馆老板抱怨道:“没多少人愿意踏踏实实地工作,连穷鬼们都在幻想一夜暴富!”
“追求财富可不是什么错。”法师平静地回答,“不过我能容忍做得不够好,却绝不会宽恕马虎和散漫。”
半身人在法师身后清清喉咙,“尊贵的老爷,”他弯弯腰——说实话商人做这个可真在行,“行李已经放好了,您现在得先去休息——一路上您可没怎么睡好觉。”
法师朝老板点点头,“回头再聊吧,我们还得在这里呆上几天。”
夏仲回到房间之后,脸上的傲慢便消失得干干净净——这也是旅馆老板奉承他的原因之一,法师看上去就像一位出门在外的绅士,“我认为他只是好奇心过剩而已。”七叶法师疲惫地扶着额头坐在房间里唯一的书桌前,“说真的,就差一点,沉默术的咒语已经在我喉咙里滚动了。”
“他是个好人,”沙弥扬人有些尴尬,“不过确实有些,”女战士耸耸肩,“好吧,他热爱聊天。”
“不过这并不是坏事。”半身人精明地说:“探子喜欢从这种人嘴里得到消息,他们深信这些人,我是说旅馆和酒吧的老板,仆役和酒保,总能知道一般人无从知道的秘密。”
“希望如此。”法师将手笼进宽大的袍袖中,“不过我们得在这儿多呆几天,毕竟老板刚得知一个喜爱和他聊天的好客人并不打算马上离开菲尔顿。”
“探子不会将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一个打算在这儿逗留的绅士身上——即使他拥有一个笨拙的仆役和一个沙弥扬人护卫,又带着一个半身作为顾问。”
这样的组合在菲尔顿实在太多了。而精明的半身人很容易成为贵族家庭的商业顾问,而沙弥扬人则是优秀的护卫,光是旅人们看到的类似的旅行者就有不少。
“谁能在一片沙漠里找到一粒沙子呢?”半身人总结道:“虽然我挺惊讶的,我是说原本我还以为这下可糟啦,但奥玛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绅士,嗯,那种富有教养并且身家富裕的单身汉。”
法师扯扯嘴角——在来到贝尔玛之前,他可是某部英剧的爱好者之一。
是的,就是《唐顿庄园》。
晚上还有一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