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我看到五大保安缩小包围圈,对我和对那只狗采取同样的策略,不禁暴喝一声,“我是CES的员工,刚才你们检查过我的证件的,这会儿能随便赶我走吗?就算我还在试用期,也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今天要是有人敢动我一下,我就告到CES名誉扫地。”
“新员工?”那男人一挑眉,不屑一顾。
“怎么啦,狗眼看人低?你还冒充CES的林副总,这家公司的副总裁明明是林泽秀,你算哪根葱?”
我毫不示弱的盯着这个人,心里第一次深刻的感觉到,一个人长得好看并不那么重要,假如他性格恶劣,举止傲慢,那他也是面目可憎的。
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反而教材呀!
“开除她,泽秀。”他不理会我,神色间带点微微的厌恶,似乎我在他眼里是一条汪汪乱叫的小狗,其实他在我眼里何尝不是。之后他把那条染血的手帕随意丢到地上,头也不回的离开。
这个人,轻视生命、虐待员工、还乱丢垃圾,真是渣到极点。
我差点跳上去咬他,但“泽秀”两个字让我立即钙化,之所以没有石化,是因为我还能僵硬的转身。
一下子,我梦中情人的影子撞入了我的眼睛,距离如此之近,让我浑身的血全部压向心脏,致使我不能呼吸。
他从那辆黄色的车上走了下来,身穿优雅的灰色西装,举止风度翩翩,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风拂动着他的丝,真人比电视中还要好看,简直帅到让人崩溃。
和他相比,那五个保安简直像五个套着黑色制服的马桶。所谓红花需要绿叶陪衬,美人需要丑女衬托,美男不也是一样嘛!
我呆,而他一直走了过来,玩味的看了我一眼,始终微笑着,抽出上衣口袋中雪白的手帕,轻触了一下我的额头,“于医生?”他问。
我被催眠一样的点了点头,继续呆,直到他示意我拿着手帕,我才现在初夏的早上做那么激烈的运动,特别还扑倒了一个那样高大的男人,实在是件体力活。我机械的抹了抹汗,也不管妆会不会花,话说如果这种程度妆就花了,下回也不用花上万块买一整套瓶瓶罐罐。
我做这些的时候,他一直看我,眼神很定,没有乱瞄。当我以为他很可能觉得我还漂亮时,他却有点尴尬的指指我的衣服。
我低头一看,感觉非常绝望。
太丢人了啊!怎么能在自己的梦中情人面前这样狼狈。就是为了在他面前是美美的,才能忍受早上给兔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可现在不但不美,所有的粗鲁、暴力、泼辣全展示了出来,就连我的Prada的黑色运动款深V领连衣裙也因为过大的动作而七扭八歪,还好没有走光,不然我誓要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并且在洞口立碑,上书:永世不出。
我手忙脚乱的整理衣服、头,不过我那变成四段的StllaLuna的白色系带裸靴――或者说是残骸,还躺在不远处的地上。
他示意保安帮我捡回来,然后放入我的手中,温和的说,“你先回去吧,明天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