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我还是在一个偏远的城市里。
大概是三线中的三线的地方吧,抬起头,可以看到弥漫着煤灰和尘埃的天空,太阳从天上落下时,就将一切都变成暗红。
那个时候我十五岁,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上,在每个夕阳下面昏昏欲睡。窗外是一片自行车棚,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去打饭的人潮汹涌。
学校门外是一条马路,放学之后罕见人烟,夜色中没有车来车往。
安安静静的,一切都挺好。
走在路上静得可以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轻松自在,没有枷锁。
有的时候我会抬头,在那里可以看到星空。
一点点的星光从灰尘中间落下来,落在我的眼睛里,就让我觉得它们高远到看不见边际。
那个时候我忽然想去很远的地方。
我不想一生都生存在这里,痛苦和难过都不能拦住我,我要去很多很多地方,经历很多很多事情,认识很多很多的人。
天真的想法一闪而过,然后我就摔了一跤。
然后我爬起来了。
离开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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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很糟糕,但现在却觉得:运气总是眷顾着我,它在一次关键时刻,为我排除掉最坏的那个选择。
大学的时候,我开始写点东西,为了五百块全勤,每天在学校图书馆的免费计算机上呆四个钟头。
免费的计算机不能上网,所以写好之后要将它们拷进我的手机里,然后再去一个小时一块钱可以联网的电脑布。
然后就坐下来,看着书页上那些数字一个一个地跳动,隔一会就刷新一下,就感觉自己似乎走得更远了。
这是六年前,我踏出了第一步。感谢起点,这里是个好地方。
再后来我赚了点钱,给自己买了电脑。
白天的时间我上课,晚上的时候通宵码字,然后在作者群和读者群里灌灌水。周末睡到日上三竿,每天宅在宿舍里不出门,也不锻炼。哪怕一个冬天胖了四十斤也阻挡不了我待在温暖地电脑屏幕前。
我就在这里,哪儿都不去!
这样挺好的。
西安是个好地方,我认识了不少朋友,朋友们也对我都挺好。虽然学校挺糟糕,但是美好的回忆和美好的姑娘们都在我的记忆里。
那个时候我年轻貌美,虽然我没有女朋友,但是我觉得自己得走的远了一些。
不过,毕竟人生苦短。我不能总坐在一个电脑屏幕后面,我要去各种电脑屏幕的后面都坐一坐……要是能找到我喜欢的,我就不走了。
于是我的电脑屏幕换了一张。
这是三年前,我买了一张火车票到了北京去,一头扎进这滚滚红尘最红最专的地方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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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我才现,我去北京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虽然不复美貌,但是却依旧年轻。以大只正太的身份出现在了各路饭桌上,像是火车一样狂吃狂吃狂吃。
写到这里,我掐指一算,欣慰地现:在北京,能蹭的饭都已经全部蹭完,无有遗憾,真是太不容易了!
那个时候我住在大兴,每天早上八点钟起床,挤早高峰的四号线地铁,四站路,出门上班。
上午划水看新番,下午码字顺带约一约晚上吃什么。
请客的朋友、有钱的干爹、青梅竹马的妹子和来送装备的敌人,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莫过于如此,我能占了一样,知足了。
至于其他……不好意思,我光顾着吃了。
可惜的是北京冬天太冷,外加没有四十五码的鞋子。我摸了摸裤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有火柴可以卖。
于是只好道别那幸福的火光,收拾行李,散尽藏书,挥泪道别那些美貌的姑娘和不如我好看的朋友们,继续走向远方。
吃完饭我就跑,真刺激。
那是两年前。
那时候的我猛然回头,却现已经看不到出的地方——我已经走得很远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还在那一片同样的星空之下。
它们的光穿过了几百上千光年的黑暗,洒落在我的肩上,便隐约照亮前方的路。
有的时候我没有选择,有的时候我不愿意停下,只能继续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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