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里的叶纨,椅背上搭着的是港产法兰绒面料的大衣,上身内层穿着乔其纱的女式衬衣。
下面是比正统波西米亚风略短些的裙子,膝盖以下只遮到一半的小腿,然后可以露出里面的尼龙黑丝、小羊皮细跟鞋。
这一身装束,放到10年后,在国内就算不上顶级奢华女装了,但眼下却是绝对扎眼。刚才经过友谊宾馆大门的时候,凡是黄皮肤的客人、服务人员,统统都全程盯着不放。即使是外国人,也会好奇“中国人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而多看几眼。
没办法,谁让叶纨前几天在卡特总统面前露脸的时候,穿的就是这一身——虽然她当时只是一块背景板。
之所以穿波希米亚裙,也是为了跟约翰.丹佛的乡村风音乐会格调更搭一些。
跟这样外貌气质都非常扎眼的女生一起喝咖啡,实在是一种压力。
找这样的女生,为另一个女生的事儿托人情,压力就更大了。
所以回答完“女的”这两个字后,顾骜就乖乖坐那儿静待审判。
“女的……的……”短短两个字,在叶纨的脑子里回响,余音绕梁。
她心乱如麻,不知如何质问,又担心自己没有立场质问。静静喝了三口咖啡,每口间歇都等足了15秒,依然没有等来任何解释,只有尴尬的沉默。
最后她先忍不住了:“你怎么不说话了?”
“刚才最后是你问、我答。后面不该你说么?”顾骜的欠揍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叶纨怒了,开始女式不讲道理:“那你看我不问了,就不会主动多解释两句,比如那个女……女性朋友是干什么的?”
顾骜很无辜:“我再前面就说过了啊,部队文工团搞文字工作的,笔头不错。”
“我是问你怎么认识她的!”叶纨被直男癌整得没脾气。
顾骜对此非常理直气壮:“她是严平的姐姐——上次我托严平在徽省省报上的文章,不就是署名‘萧穗’的么,现在她有麻烦,我总得还人情吧。”
叶纨松了口气:“原来是还人情……那你跟萧穗不熟?”
顾骜实话实说:“数面之缘,她求我之前我都没见过她,只看过她的文章。”
叶纨假装不介意了,用叉子吃着蛋糕,然后不经意问:“漂亮么?”
顾骜一愣:“漂亮……”
叶纨:“比我漂亮?”
顾骜:“比你漂亮……吧?”
叶纨好悬没吐出一口老血来。
然而顾骜的直白,真的让她反而有些下不去嘴指责。
太坦荡了……
叶纨总觉得,在这种理直气壮的交谈环境下,怎么自己才像是反派呢?
她脑海中浮现出的,是那种封资修的世界里,封建公主/邪恶资本家女儿,利用权势和金钱,压迫黑骑士和灰姑娘、然后强行拆散的戏码。
“呸呸呸!我才不是邪恶公主!他既然这么理直气壮,爱跟谁交朋友跟谁交朋友。”叶纨在自己脑内,斩杀了另一半分裂出来的邪恶人格,准备大包大揽。
她最后问了一个问题:“一个女生怎么好端端地想上前线?”
“她在部队犯了错误,想洗刷自己的污名耻辱,就想上前线立功。”
“什么错误?”
顾骜左右看了看,压低音量将一切和盘托出:“你别再告诉任何人了,她也要面子的。是男女方面犯了错误,被人说成女流氓……”
叶纨彻底松了口气:原来是个女流氓……
“这样啊,那也怪可怜的,能帮当然要帮了。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说不定以后认识了,还能当好姐妹呢~”她立刻变得前所未有的大度,似乎女流氓三个字击溃了她内心所有的戒备。
叶纨的三观,是非常传统的,在她眼里,哪怕女生没有失身,仅仅是主动给别的男生递过情书、最后却嫁给了另一个男人,那也是“失节”的事情,是精神上的不忠。
以己度人,她就觉得顾骜这么傲骨的人,怎么会跟女流氓有任何展呢~肯定是为了还人情啦~
……
两人喝完咖啡,顾骜绅士地帮叶纨拿外套,一直走到旋转门口,才帮叶纨披上,送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