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听着眼前这位有点秃顶的经理,讲述夜店日常运营,还有暗地里的各种潜规则,陆离很快搞清楚了WELL是如何通过酒水和色情表演,疯狂赚取大把的利润。
尤其是二楼的私人包房,一瓶普通几十美元的香槟居然能卖到两百至两百五十美元,红酒的价格也相差无几,烈酒甚至超过五百美元,简直跟抢劫没什么区别。
可以说光是酒水一项,就占了盈利点的百分之六十五以上。
除了酒水之外,还有食物、烟草、入场费、举办活动的场地租赁费等等,基本上年盈利可以稳定在七百到七百五十万美元之间,如果赶上哪一年游客爆,盈利上千万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相应的,麻烦也不少……
要知道迈阿密可是北美毒贩最活跃的几个城市之一,像大(麻)、安(眠)酮之类的东西只能算是小孩子过家家,真正可怕的是可(卡)因、(冰)毒。
根据乔纳森的介绍,几乎整个迈阿密所有夜店,或多或少都有毒贩出没,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有些地方毒品交易十分猖獗,而像WELL这种位于旅游区和市中心地带的夜店,大部分毒贩都会选择隐藏身份低调行动。
对于他们的存在,大部分夜店的原则是只要不太过分,基本就当没看见。
毕竟吸毒者很多都有不错的经济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只要自身不违法,夜店老板才不关心客人是不是会花钱购买毒品。
别说夜店老板了,很多巡警看到有人贩毒和吸毒,都不一定会抓,因为整个美国吸毒人口超过七千万,如果都抓起来,政府起码还要再建几百个大型监狱才够用。
总之,当乔纳森把所有骇人听闻的内容讲完后,陆离都不知道自己选择买下这家夜店究竟是对还是错。
不过目前考虑这个问题显然已经晚了,所以稍微纠结了几分钟,他便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叹了口气:“唉——好吧,我想我已经明白夜店的运作方式。现在告诉我,这些做法是否存在法律方面的问题,比如说身为老板的我,需要承担多少连带责任?”
“据我所知,没有。
我的前任老板卡马尔先生,早就按照律师的建议,总结出一套对应方法。
假如警察在店内现毒贩或是未成年人,并且不愿意接受我们提供的现金,您只需要把责任推到保安身上,告诉法官是由于保安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而不是您故意纵容这些犯罪行为,最后开除犯错的员工,保证不会生类似的情况就不会有事。
当然,私下里还是需要给保安一些好处,然后等过几个月风声过去,再把他们返聘回来,剩下就是象征性缴纳几笔罚款。
相信我,这与赚到的钱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乔纳森一边梳理着为数不多的头,一边介绍着对付警察和法官的经验。
他看上去已经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情况,因此完全没有一丝紧张,仿佛自己在说的不是犯罪,而是一些很普通的工作。
陆离此刻才终于意识到,马克思对于资本那句的经典论述有多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