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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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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之后,王家二小姐的婚事便极快的定下了,曲城人都知道,是在双抛桥上定的情,且不说王家女子胆大不拘礼节,只说那娶亲人直接越过艳若桃李的王大小姐,而心悦淡然出尘的二小姐那也是一桩奇事。

自然,依着长幼顺序,先出嫁的还是王娇娘,据说夫君是她自己选的,当日在街上,她从楼下奔出去,便是看到一个极俊美的男子。

那男子在一年后,王娇娘十五之年,前来迎娶,王老爷虽然不甚满意,却也随她而去。

之后,王仰韶再见姐姐,便是在自己出嫁之后归宁那一日。

她与景行止成婚的时候,姐姐在为姐夫新丧,便没有来,这一次归宁,是姐姐从夫家搬了出来,王老爷准备再重新为她选一个夫君。

南国女子胆大,且又不拘礼法,改嫁之事,已经习以为常了,和离者也不再少数。

王仰韶提着裙摆,身姿轻盈,笑如春风而来,原本正在堂中与王老爷激烈争辩着什么的王娇娘忽然住了口,她转身,便见着王仰韶春风满眼,发髻精致,华美的衣裳,珍贵的钗环衬得曾经与她相比黯然失色的容貌熠熠生辉,她皱起了眉头,十分不满自己的一身白衣素发。

“女儿与夫君一同拜见父亲。”

“阿杏,这就是妹夫?”王娇娘约么听说过景行止的事,只是对要嫁去山中不感兴趣,但是又恼他越过自己娶了妹妹,因此看向景行止的眼神,很是挑剔,然而,再挑剔的目光,都为之融化了。

“阿杏,你的小名叫做阿杏?”

王娇娘听得心间一酸,截过王仰韶要回答的话,直接道:“是啊,我妹妹的小名你都不知道吗?”

那人却没有恼意,似乎注意力并不在王娇娘身上,而是极温柔的看着王仰韶,道:“我更喜欢阿杏这个名字,杏字可通幸。”

王仰韶闻言,也是微微一笑,细细说道,“夫君喜欢就好,我起初觉得小名太过俗白,所以没有告诉夫君。”

景行止牵起她的手,双手握在一起,道:“纵使俗白,也是我所爱。”

那之后,他们回到曲城的家中,便在院子里种了一棵杏树,夫妻情深,相爱若此,总算是全了景行止许多年来的夙愿了。

新婚之时,他掀起她的红盖头,与她对饮杯中酒,便与她说:“我当年说过等你,你让我走,你在这里,我哪也不去。”

王仰韶将头放在他的胸口,娇声问道:“你若那时走了,我便再不嫁人了,我去庙里做姑子,等着下一世嫁给你。”

景行止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道:“不等下一世,我们这一世好好在一起。”

“那你下一世就不要我了?”

“要。”怎会不要,怎么舍得不要?

王仰韶勾起唇,支起身子,在景行止唇上一吻。

婚后,他本欲带她回清山定居,可是将一切都打点好了,临上马车的时候,看见离家不舍,眼中流泪的妻子,他又反悔了。

他看着她,对她说:“自你嫁给我之日起,我便立誓此生不让你流一滴眼泪,阿杏,我们不走了,只要你我在一起,那里都可以是我们的家。”

其实,是该走的,若是那时走了,不过拘一把清泪而已。不走,又再一次重蹈那许多世的覆辙。

留下来没过多久,王仰韶就有孕了。

景行止的医术在许多世中早已经达到了当世第一的境界,可是这一次,仍旧像个毛头小子一般,摸不到头脑,几番权衡之下,便收拾东西,和王仰韶搬去了王家。

他的这番行为,并非是多此一举,王娇娘和王仰韶的母亲,王家的大夫人,就是死于难产,先前生产的时候就诸多不顺,连生了两个女儿,偏偏又很想要儿子,最终便在产房中撒手人寰。

景行止刚刚为她诊出喜脉的时候,就立誓道,此世只要这一个孩子,不论男女都不再生了。

王仰韶被唬了一跳,虽有疑惑,但是想到自己的母亲,也就应了。

熟知,这个孩子也没有能保住。

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那一日,景行止刚摘了新鲜的杏子,准备拿去给孕中的妻子解馋,谁知半路上遇到了王娇娘,说来也奇怪,原本夫君刚死就闹着要再嫁的王娇娘在家中已经带了两年了,却迟迟不再提要嫁人的事。

他捧着杏子在怀,与她寒暄了几句,突然听到咚的一声,随后便是碧玉的哭喊。

他是有一手好医术,可是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血汩汩的流了一地,妻子抬头望着他的眼神,说不出的凄惨。

似乎是自那以后,妻子便不同以往了。

总是说,对不住他,对不住孩子。

他想了许久,才知道症结的所在。

原来那日王娇娘是故意来拦他的,她与妻子说,与其另嫁他人,不知底细,不如效仿娥皇女英,姐妹共嫁一夫。妻子与他情浓自然不肯,娇娘却骗她自她有孕之后,她与妹夫早就暗生情愫。

她那日便是带着疑问来院中寻一个真相的,她其实在见到夫君的那一刻,就相信他的。

相信有如何呢?

孩子终究是没有了,也许一开始,王娇娘要除去的,就是那个孩子。

不管景行止如何解释如何安慰,她总是难以释怀,她那么想为他生个孩子,却又因为一句简简单单的挑拨,就失去了那个孩子。

她自觉担不起夫君厚重绵长的爱意,终于在婚后的第五年去了曲城外的一件庙中剃度了。

景行止求不得,劝不回,心灰意冷的回了清山。

他曾想过他们这一世的结局会是怎样的,可是开头这样的好,他便总是带着一丝幻想,觉得能一辈子都这样好下去,白发苍苍,儿孙绕膝,他觉得只要有这一世,那么剩下的两世,还要不要,都没那么重要了。

他求的实在微薄,不过只是一段相守到老,一段两心相悦罢了。

过了两年,他重病在床,派人传了一封又一封的书信,妻子终于肯回来了。

她是黄昏才匆匆赶来的,提灯入院,依稀还是那年在双抛桥上的模样。

可是再以后,他无论病得多重,无论再写多少封信,她也没有回来过。

他躺在病床上,望着窗外的杏树,曾经亭亭如盖今却垂垂欲死。

神色抽离间,似乎又回到了那一年,双抛桥,谁家少年,玉笛飞声,他和她手持一盏灯,定下了终身。

------题外话------

四千字,码得我又想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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