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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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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的李昂修炼起来,比此前还要更加的用心和刻苦!

二十四个周天运行完毕,他长出一口气之后睁开眼睛,休息片刻,才站起身来开始练拳。

自从领悟了“暗力千重”的法诀之后,现在的他,已经将《金钟拳》从前到后都融汇贯通了,这一通拳打下来,虽然未尽全力,周遭几丈之内,却仍是一片拳影霍霍,暗力涌动之间,声势极大。

毫不客气地说,现在的李昂,已经可以轻轻松松的将一棵一人合抱的巨木一拳击断!

而且,他的打断,和其他那种只凭着一股子刚猛之力打断截然不同,因为金钟拳独特的运力法门,他可以保证一拳打过去,直接让那大树彻底变成一堆粉末!

所以,别人打树,可能是咔嚓一声、声势震天,而他打树,可能打完之后那大树连一点反应都没有,晃都不晃。

但片刻之后,那大树却会在被击中的地方突然松软下来!

中招处化为齑粉,大树拦腰而折!

相比之下,毫无疑问,李昂所练习的金钟拳威力更大、气势也更加的震撼人心。

三通拳毕,李昂收身站住,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息。

接下来等着他的,是继续修炼《凤凰焚天诀》二十四个周天,然后,他还要再拿出半个时辰来练拳……自从那日痛打李大狗之后,其他人固然是对李昂羡慕之极又钦佩之极,但于李昂自己,却是越发感觉到自己的实力之不足,也因此,他变得越发勤奋了起来,每天不把自己压榨到极限就不肯罢休。

因为他知道,眼下自己才只不过刚刚成为一个修灵者而已,论实力,才只不过是第一重聚灵境界,虽有金钟拳这等绝技傍身,但说起来,也就是能对付一下李大狗这种没有根底的小人物而已,一旦面对李氏家主李隆堂和阚氏家主阚广这等横绝一城的大人物,只怕自己连给人家提鞋都不配呢!

其实从内心来讲,之前李昂是根本就不愿意去做这种出风头的事情的,如果一切如意,按照他自己的想法,是准备要一直低调下去的。在没有绝对强悍的实力之前,他并不打算在外人面前暴露出自己的真实实力。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李大狗突然回来了,而且回来之后第一个就是要找李昂报仇,所以无奈之下,李昂只能迎战。

这样一来,他固然是成了李氏家族年轻一辈人之中的佼佼者和偶像级人物,甚至在整个龙归城都开始小有名气了,但自己的真实实力,却也是分毫不差地暴露在了有心人的眼中。眼下的情况,李昂当然可以在李氏家族做出了对自己的安排之后去做他的“小”高手,但是很显然,他内心的野望并不是这个。

他想要的,比这个要多多了。

至少有一点,他想要让阚雉儿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

而要做到这一点,或许并不一定就必须得打败阚广,但只凭聚灵境界的实力,却显然是不可能的,李氏家族的大少爷李出云堂堂的第四重灵元境界,不就差一点给一脚踹出门来?

所以,除了继续刻苦的修炼、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实力,李昂别无他计可想。

初秋正午的阳光,明艳而清丽。

龙归城西北角的龙归岗上,鸟鸣婉转,林荫翳翳。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年昂首站在水潭之旁,耳边是泉水淙淙,脚下是青石默默。

他的身上,没有丝毫少年成名的得意,也没有任何对前途和未来的担忧,甚至,连那少年人脸上本该有的稚嫩与青涩,也在过去那一段飞逝一般的日子里被渐渐抹去。

此时,这个才只有十五岁的少年的背影,看去沉默,而忧伤。

对着远处城墙外寂寂的田野默然凝视半晌,少年将自己眉宇间那一抹淡淡的思念深深藏起,脸上神情重新恢复到那种一往无前的坚定。

然后,他缓缓吸气,坐下,双手摊开放在双膝之上,闭上了眼睛。

此时在他的体内,日照东山,岩湖沸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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