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陆扬没有再耽搁,径直回了自己的出租屋,一回到出租屋,就快步走进书房,用最快的速度拿出纸笔,把曹雪的手机号写在雪白的稿纸上。
就算陆扬对自己的记忆很自信,也担心时间久了,会记错。
毕竟,数字这个东西,很容易记错。
望着已经写在稿纸上的手机号码,陆扬忽然觉得自己该买一只手机了,否则,跟曹雪联系很不方便。
2003年,手机功能虽然单一,价格也昂贵,但为了女人,买一只还是值得的。
反正手机这个玩意,以后也是省不了的,既然是早晚都要买的东西,那么,早一天买,就能早一天使用。
反正现在手边也不差钱。
想买就买。
念头一起,陆扬就拿了银行卡,带上身份证出去了。
办手机卡的时候,要用到身份证。
……
有人民币开道,想要一只手机,自然简单。
陆扬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便已经买了一只诺基亚的直板手机。
2003年,诺基亚的直板机可是很牛逼的,出了名的耐操。
回到出租屋,陆扬就把曹雪的号码存了进去,跟着就给她了一条短信。
——“这是我的号码,陆扬。”
信息过去后,大约两分钟,曹雪回了一条信息。
陆扬点开,只看见三个字“知道了。”
虽然只有三个字,但曹雪回复了信息,对陆扬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这至少能说明曹雪之前在操场上跟他说的话,不是在敷衍他。
至于以后,就要看陆扬自己的努力了。
陆扬心情大好。
便笑呵呵地启动电脑,在作者后台又传了一章上去。
好心情要和人分享!
对陆扬来说,最好的分享对象,就是他的读者们。
他高兴,就要让他的读者也跟着高兴。
哪怕他目前的读者还寥寥无几。
……
新章节传上去后,陆扬心里又有了一个计划。
为了这个新冒出来的计划,陆扬立即打开ord文档,点燃一支烟,构思了几分钟后,开始安安静静地码字。
他要在今晚天黑之前,再码一章稿子出来,今晚他想去3号教学楼,根据这些日子以来对曹雪的观察,陆扬估计曹雪今晚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去那里看书。
陆扬也不想做什么,只是想出现在她不远的地方,和她一起上晚自习,想必这不会让她反感。
追女孩,最初总要小心一些的。
步子不能迈得太大,葛优都说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