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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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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次笔录:

问:马小杰,你到底把剔骨刀扔到哪去了?

答:让我想一想,当时我很害怕,脑子一片浆糊,真的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问:是不是扔在你家后面的风水林里?

答:好像是吧。

问:如果不是怎么办?

答:是……肯定是扔在风水林里。

…………

这6份笔录每份都注明做笔录时的时间、地点、问讯人和记录人,还有笔录的编号。有趣的是:每份笔录的时间都相隔8到9小时,有两份分别为凌晨2点钟,都是在三天内完成,只有第6份笔录是在马小杰认被刑拘后的第5天做的,问讯人和做笔录人几乎都不相同。沈雄看了有些兴奋,这些笔录的时间说明了当时的专案组使用了疲劳审讯法,而且讯问人有明显的诱供嫌疑。

一个未成年人在强大的专案组折磨下,不得不承认自己犯罪了。可想而知,当时马小杰是处于生不如死的状态,要不,谁都不会承认自己杀人,当然,笔录不可能把讯问人威逼被讯问人的话写在上面。当时没条件在预审室里安装录像,不可能把逼供马小杰的细节呈现出来,但沈雄已能想象出当时马小杰承受着多大压力。

逼供和诱供是中国部分办案人惯用的手法,一是没有敬业精神,不去查找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有罪,而是逼嫌疑人承认自己有罪;二是迫于上级领导限时破案的压力,没时间让办案人有更充足的时间去查找罪证,从容地破案。当然,还有别的各种原因。其中大气候的原因最为重要。据不完全统计,文x时中国冤死了近一百万人,这就是个证明,多么残酷血腥的数字啊!

沈雄翻到开庭审笔录部分,审判长对马小杰进行了以下对话——

问:马小杰,你是否承认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杀人行为?

答:是的,我有罪。

问:你是怎么杀害张天向的?

答:我拿着他家的剔骨刀,跑到他卧室里,见张天向在床上睡得像死猪,就连续捅他4刀。

问:你在公安局交待的属实吗?

答:属实。

问:办案人有没打你?

答:没有。

问:有没诱供?

答:没有。

问: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没有,我自作自受。

…………

沈雄整整用了一上午才看完所有案卷,一看已经下午1点了,牛奶和面包早已不知消化哪去了,肚子在“咕咕咕”地向他提出抗议,他才把案卷放下。在吃午饭时,他边吃边想,觉得马小杰一案90%以上是个冤案。他很有把握能把此案翻过来。

沈雄再次来到鲁院长的办公室,鲁院长问他看了案卷以后有什么发现和收获。

“看了案卷后,我有九成的把握证明这是一个错案,一是办案人有逼供和诱供的嫌疑,三天三夜不让马小杰睡觉,足以让一个未成年人的精神崩溃,这点从马小杰的笔录上可以看出来,前5份口供笔录的时间是连续的,相隔不到9小时,而且是三天之内完成的;二是目击者刘满山没看见马小杰从张天向家跑出来时,他手上握有那把杀人的剔骨刀;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假如张天向是马小杰所杀的,那么马小杰的衣服肯定会喷溅上张天向的血迹,如果能找到当时马小杰所穿着的那套天蓝色校服,拿去检测一下,看看是否有张天向的血迹,如果没有,就能证明马小杰是无辜的。因为从勘查现场的照片上看,张天向的床上、墙上都有喷溅状血迹,那么他的血迹肯定会喷溅到马小杰的衣服上。”

“沈老师,我承认你的观察力很强,分析得很有道理,推理也很有说服力,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谁知道当年马小杰穿的那套衣服是否还在?如果真的找到那套校服,能不能化验出来呢?”

“如果那套衣服还在话,即使马小杰洗过100次,血迹被稀释一万倍,也照样能化验出来张天向的血迹。农药残留问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这案子看来真的有漏洞,可是为什么当时我们都没有发现呢?当时就应该把马小杰的衣服拿来化验,可惜大家为了早日结案,都忽略了这点。还好当时马小杰未满18岁,没被死刑,要是被判死刑,那可真是个冤死鬼。唉,我们法官的也有责任啊。”鲁院长皱着眉头说,额头上的皱纹像刚刚犁出来的地,更像个有智慧有思想的人。

“我现在必须赶到马坳村去,找到马小杰的父母,看看当年马小杰穿进案发现场的那套校服是否还在。”沈雄向鲁院长告辞,走了楼下,打开奥迪车,启动马达,向马坳村驶去。

到马坳村之后,沈雄打电话给叶主任,叶主任说在山上分山,没那么快回家,他说他马上打电话给罗支书,让他带沈雄去找马小杰的父母,叫沈雄在村委会门口等。

五分钟之后,罗支书来了,问他是不是沈律师,沈雄说是,他没想到罗支书已经快70岁了,头发都很白了,但还挺有精神。

罗支书带沈雄走进一栋土坯房,这种老式的土坯房已很少人住了,村民大多数住上了新楼房,只有劳动力弱的家庭还住在里面。

沈雄走进马小杰的家,家里没什么象样的家具,连电视也是12寸的黑白电视,别人都用上了煤气炉和电磁炉,他家还用老式的土锅灶,屋子里也没铺水泥,因为住在风水林下,地上很潮湿,走进屋子里,鞋子会沾上一层粘土。沈雄看了后,一阵心酸,假如马小杰没被错判,这个家绝对不会这样。

正是中午时分,马小杰的妈妈王招弟在用柴火烧饭,见罗支书带客人来,赶紧放下手中的活,来招呼他们。

罗支书向王招弟介绍沈雄是省城来的律师,是为马小杰翻案来的。已经50多岁的王招弟一听,愣了一下,觉得不可思议,她忽然跑到沈雄面前,要给沈雄下跪,沈雄赶紧拉住她,按着她坐在凳子上。她泪水涟涟地说:“我家前世修的福,终于盼来了包青天,我家的小杰真的不会杀人啊,沈律师你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呀。”

“大姐,我一定会尽力的,请相信我,不用多久马小杰就会回家了,还会获得一大笔赔偿金,你们再也不用住这土坯房,过清苦的日子了。”沈雄紧握着她颤抖的手说。

“我真的不晓得要怎么感谢你才是……”她喜极而泣,说不下去了。

“当年马小杰穿的那套天蓝色校服还在家里吗?”

“校服?哦,在在在!那套衣服是我们家最贵的衣服,我还保存在箱底,等有一天我儿子回家,再让他穿呢。”

“太好了,这套衣服很重要,你把衣服拿来给我,我要带回去化验,如果上面没有张天向的血迹,你儿子就有救了。”

王招弟疾步走进屋子里,把那套校服拿出来,交给沈雄,沈雄把衣服装进塑料袋里,提在手上,他安慰王招弟一会儿后,才向她告别,临走时,他塞给王招弟500元,王招弟死都不肯要,但在罗支书的劝说下,她收下了。

沈雄提着衣服到刘满山家里,把衣服打开,问刘满山这套衣服是不是马小杰当时从张天向家跑出来时穿的那套,刘满山说绝对没错,就是这套衣服。

沈雄稍稍放心了。

沈雄回到县城,把衣服交给郑法医检测,检测结果当天就出来了,上面根本没有任何血迹。这让沈雄喜出望外,精神振奋。为了证明那套衣服就是马小杰的,沈雄把绣有“松荫一中”字样的衣服随身携带,开车到当时一中订购校服的厂商那里,把衣服拿给厂长看,厂长很肯定地说这是他们当年生产的衣服,当时松荫一中在他们厂订定982套天蓝色的校服,校服上的厂标、设计、用料都是独一无二的,其中纤维为36%,棉为64%。厂长把当年的校服样给沈雄带回来。

沈雄把检测报告书给鲁院长过目,又拿给黄峰看,把自己推理说给黄峰听,黄峰同意沈雄的推理,认为马小杰一案是错案的概率很高,他主动打电话给公检法三家的领导,让他们重新启动重审此案的程序。

沈雄十分感动,在中国像黄峰这样自己挖自己墙角的人凤毛麟角,他遇到的领导大都是护自己短的,没一个有黄峰这么宽广的胸怀。他庆幸自己幸运,遇到一个这么好的领导。沈雄不禁问:“黄县长,难道你不怕此案水落石出后,影响你的仕途吗?”

“哈哈,我都快50岁的人了,进步也就到此为止,再说,是我的仕途重要,还是马小杰的前途重要?个人的名誉重要,还是公正重要?”

沈雄唯有感动再感动。

沈雄在松荫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之间跑来跑去跑了半个多月后,松荫县人民法院终于开庭重审马小杰一案,在许多事实和证据面前,在沈雄强有力的辩护下,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宣布:马小杰杀人一案因为证据不足,无法构成杀人罪,当庭释放,并给马小杰予以经济赔偿,赔偿金的数额另作商议。沈雄走到问马小杰面前,问他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

马小杰紧紧握着沈雄的手,感激涕零地说:我非常感谢你和政府,十分高兴接受法庭的判决。

到此,马小杰一案已圆满落幕。虽然历经了两个多月,但和其它已经成功翻案的例子相比,算是很快了,有许多冤案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努力,才会有这种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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