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伦敦,阮清歌还没来得及欣赏异国风景,就起早贪黑忙了起来。
即便温锦言特别照顾她,阮清歌还是忙得昏天暗地。会场要布置,衣服要清点,饰品要搭配好,模特要联系,谁秀哪件都要记录清楚。回到酒店,身体一挨到床板就睡死过去,早就把严芸的交待抛到脑后。
发布会的前一天,阮清歌被温锦言赶回酒店睡美容觉。她激动得睡不着,和儿子煲起了电话粥。小家伙刚去了香港迪尼斯乐园玩,别提有多兴奋了。
挂断电话后,阮清歌又泡了个牛奶浴,最后百无聊赖地整理起了温锦言的行李箱。
他带的衣服不多,大多是衬衫和线衣,真是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男人。阮清歌往下一翻,发现了大量的暖宝宝。
好吧,这个男人简直用生命来诠释什么是装逼。
她继续往下翻,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安全套。
天,这个男人,忙成这样居然还记挂着那件坏事。不过还好他还记得张弛的嘱咐,这半年用药期间是不宜要孩子的。所以婆婆的愿望注定要落空。
这一晚,阮清歌做了很多怪诞的梦。梦到温锦言变成一只狼,趁她睡着要把她吃掉;梦到承光和爱丽丝一起掉进了兔子洞里,进行了奇幻之旅;梦见了阮蓉,她穿着爱丽丝裙子,和自己一起跳舞……
发布会那天,阮清歌起了个大早。到达会场时,阮清歌心细地注意到,温锦言身上还是昨晚那件藏蓝色线衣。
他又通宵了。
她递给他三明治和蓝山咖啡,看着他眼下的一片乌黑,担心道:“你要顶着熊猫眼谢幕吗?”
温锦言狠狠咬了一口三明治,因为嘴里塞着食物,说的话也有点含糊不清:“没事,等下用遮瑕笔遮掉。”
阮清歌就知道,那么重视形象的男人怎么能在媒体面前露出一丁点的不完美?
当天,freya全体员工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发布会进行的非常顺利,赢得了满堂喝彩。当一身红裙的阮清歌挽着温锦言的手出来谢幕时,她切身感受到了媒体对温锦言的热捧。如果不是事先带上墨镜,那闪光灯绝对会闪瞎阮清歌的眼睛。
当记者们轮番追问身边的东方美女是谁时,温锦言微笑着用带有伦敦腔的英语回道:“她是爱丽丝系列的构思者,同时也是我的妻子,阮清歌。”
发布会结束后,在记者面前还精神奕奕的温锦言,一到车上就直接睡死过去。最后还是倪好把他背回酒店。倪好对忧心忡忡的阮清歌保证,虽然连续高强度工作了一个月,不过总监体力惊人,睡一觉就会满血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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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阮清歌买了全城的时尚报纸,把边边角角的消息都剪下来,一条一条地读给睡成死猪的温锦言听。
“freya首次在服装中使用大面积刺绣,东方元素温暖秋冬秀场。”
“深城之光带来中国红,暖色调已成主流色。”
“童真与时尚的完美结合,爱丽丝红裙惊艳伦敦。”
时尚编辑是这世上最难讨好的人,喜欢你的时候就把你捧到了天上。哪天对你没了感觉,绝对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踩到地上。既然他们都不吝啬溢美之词一致好评,可想而知这场发布会是成功的。
阮清歌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读着八卦论坛的一篇报导:“谢幕时,首席设计师携新婚妻子出来走秀台。一向眼光独到的在挑选妻子时更是没有马虎。雪肤红唇,身段窈窕,气质端庄,像是从童话中走出的爱丽丝。”
她捂着发红的脸颊钻进被窝里,侧过身,温锦言清俊的睡颜就近在咫尺。阮清歌突然就不淡定了,沿着他的额头一路亲了下来。等意识到自己失态时,温锦言的脸上已经沾满了她的口水。
天,化身为大灰狼的那个人不是温锦言,而是自己!
可是这个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阮清歌纠结了一会儿,继续吻向他的唇。突然,后脑勺被人按住,回过神时,温锦言已经反攻为上,闭着眼温柔地亲吻着她。
十秒过后,他整个人趴在她身上,又睡过去了。
阮清歌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他说的有心无力。可是,睡梦中居然也会无意识地去回应她的吻,这个男人某方面的执念实在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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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好说的没错,温锦言在第三天早上满血复活了。
虽然这日还有大大小小数个时装发布会,温锦言却无心观看,带着阮清歌在雪中游览伦敦。
两人沿着泰晤士河走,到伦敦塔桥上看风景,站在一百四十米的高处俯看这座文化和时尚气息浓重的都市,果然别具风味。
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将整个城市裹上一身银装,如絮如羽,漫天舞落。
阮清歌拉高羽绒服的领子,在深城生活久了,她有点抗不住冷,缩着身子,抱着双臂直打哆嗦。
“你可以躲到我怀里取暖。”温锦言展开他的驼色大衣,颇为绅士地邀请道。
如果不是紧紧地贴着他的身体,阮清歌根本不会知道,这个爱装逼的男人早已冻得身体僵硬。所以,其实是他在取暖吗?
阮清歌真的无法理解他的脑回路,毫不留情地斥道:“深城十度你这么穿我理解。伦敦零下十度你也这么穿,温锦言,你脑子进水了吗?”
温锦言敖呜一声,咬着嘴唇,用极为委屈的眼神望着阮清歌。
阮清歌真想破口大骂,温先生你三十岁了,还学儿子卖萌,你知不知道“可耻”两个字怎么写?可是看着他黑漆漆跟小狗一样无辜的眸子,一颗心顿时软了又化了,只好把那些话吞回肚子里,拉着他带附近的商店买了件黑色的滑雪服。
下午从大英博物馆出来后,温锦言带着她去附近的公园。公园里到处都是在堆雪人的游客,欢声笑语,热闹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