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态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有时,我们在家里呆久了,会有一种沉闷和压抑的感觉,于是,我们就渴望着去到某个地方旅行,观赏别处的美景,体验新鲜的感受,开阔的自己眼界,消除心中的烦闷。可是,出外旅行或出门在外的时间稍久一些,就会感到孤独,感到不便,觉得有些需要的东西无法满足,很想要做的事情却不能去做,甚至还会想念亲人和恋人,所以,就想着要早点回家。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家总是有一种向心的引力。
当今社会,对我们影响最大的是生活习惯,而不是基因因素。就像一棵树被移植在另一片土地上,它会慢慢地习惯和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如我原来在湖南长大,来到了西安工作和生活,对西安的饮食和气候非常地不适应和不习惯,但时间长了,也就慢慢地习惯了。但是,这种习惯的过程非常地艰难和漫长,甚至是非常地苦恼和无奈。其实,如果让我那两位好友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长期地生活下去,他们也会慢慢地适应和习惯的。可是,那样会让他们感到非常地不舒服和不情愿。如果不是为了谋生与生存,恐怕不会有人自愿地移居到别的地方,强迫自己去适应和习惯一种陌生的甚至是自己非常不喜欢的生活环境和方式。我对此深有感触。我从小在湖南汨罗长大,那里是鱼米之乡,我们顿顿吃米饭,家里做的饭菜非常地美味可口。湖南的气候温热,冬天也不很冷,而且,那里还有同学、朋友和恋人。这些都是我们不愿割舍和分离的。可是,到了西安之后,因当时不供应大米,我在西安三年中没吃过一次米饭,食堂整天供应的是面条、馒头和玉米糕。西安的冬天特别冷,手脚老是被冻得又红又肿。如果不是家人反对,我早就调回了湖南老家。而今,我已在西安生活习惯了,西安的生活条件也比过去好多了,所以,每年我回湖南老家过年,反觉得有些不习惯了。湖南人讲究大吃大喝,菜里油盐太重,人情世故超多,那里到处是麻将摊,整个县城里连个打乒乓球的地方都找不到。而且西安冬季有暖气了,就觉得湖南的冬季非常地寒冷。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在我的身边有一大群球友,有我们小区的,也有许多外面的,我们每天在一起打球和交流,时常地进行比赛和切磋。这常常是我们一天之中最快乐的时光。
我们爱家和回家,并不是因为家里的生活有多么地富贵和奢华,而是这里有爱和亲情,有家人和欢乐,还有我们喜欢的亲朋好友和熟悉的环境。这里的饭菜最适合我们的口味,这里的床铺睡得最舒适安稳,这里的氛围最温馨惬意。这仿佛就是一片专门为我们安排的美好天地,非常地适合于我们的情怀和喜好,就跟荷花喜欢生长在夏季的池塘里,梅花喜欢生长在百丈冰崖上一样,我们谁能不喜欢生活在充满着舒适温馨和亲情欢乐的家中?
可是,世界上有一种人叫无家可归者。他们要么是失去了家,要么就根本没有家。这种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我在《天堂悲歌》中写的那位女主人公爱洛伊丝,是中世纪欧洲最杰出的女性,她几乎一辈子都是在修道院里呆着,因为她的父母都是修道院里的修女和修士,而且在她很小时就死了。所以,她从小就没有家的概念。还有一种是本来有家,却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家。我认识一位刚退休不久的女人,别人都叫她王大姐。王大姐原来在城里有房子。房子虽然不大,但也是自己的家。可是,后来儿子结婚了,就借钱和贷款给儿子在二环外买了套大一些的房子。去年,王大姐的老伴死了。儿子见母亲孤单一人生活,就让母亲把城里的房子卖掉,搬到他们家里来住。王大姐想着这样可以把借别人的钱和银行的贷款赶紧还了,也就同意了。可是,等她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帮儿子把贷款还了,住在了儿子家里。这时,她才现儿媳妇整天对她吊着个脸,总是说些难听话让她听,有时还有意跟她过不去,找些茬子。她气得连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其实媳妇就是想把她从这里赶出去,可是,离开了这里,她却没有地方住,因为她已经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没有家了。所以,一个人就是再老再孤单,都不能把自己的房子卖掉,把自己的后路断了。其实老人和儿女们在一起,也只能呆上几天,时间稍微一长,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分歧,所以,最后还是想回到自己的家里住。因为这里才是你最舒心自在的地方。
家是一束温暖的阳光,可以融化我们心上的冰雪寒霜;家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夜行晚归的路程;家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可以遮挡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风风雨雨;家是一阵清风,可以拂去心中的烦恼和忧伤。如果有一座陌生而冷漠的宫殿和一间充满着爱与欢乐的茅屋让我们选择,我们肯定会选择后者,因为那里才会让我们感到舒心快乐。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常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土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