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林可没有自掏腰包养他人的习惯,买田买地照数给只是习惯使然,他不想让自己也染上其他人的恶习,但并不代表他就乐意当这个冤大头。
要知道,县衙也不是铁板一块,地方豪强没有权力在手,怎么能称为豪强?除了莫知县这一方之外,本地官吏话语权也一点都不小,莫知县跟他说起这事,估计是想进一步拉拢沈家。
方天林心念一转便明白,莫知县不会在这事上为难沈家,这就好办了:“莫大人有何高见?”
莫知县也没有卖关子,见方天林这么上道,直接给出之前就跟幕僚商量好的建议:“方老爷,荒谷实在太过荒僻,衙差都不好上门,不如在小青山口这边建个村落,到时候有事也好随时联系。”
莫知县口中的村落可不是简单的自然村,而是行政村,会有村长甚或里长职位,显然这跟庄园是两码事。
方天林一直静静听着,并没出言打断。
“你可以让那些佃户雇工在这里居住,村长里长之位直接由你们沈家内部决定,再给你一个六房(吏、兵、户、礼、刑、工房)任选的胥吏位,你意下如何?”
方天林微垂眼眸,想着这么做对沈家的利弊。庄子他本来就要建,按照莫知县的提议,不过就是改个称呼而已,实质上并没有多少变化,但设立村子后,就等于林山县多了一个下属村,虽然这些人基本都是从其他村子抽调而来,那也是实打实多出一个村子,意义上并不同,相当于莫知县这边又多了股支持的势力,虽然目前来看这股势力不大,但白得的谁不爱要?
至于村长、里长,这个跟县衙编制无关,这些都是本地乡民自行推举,当然上头有人支持,其他村民自是没了这个机会。
问题是这个村子的村民不是沈家下人就是沈家雇工,不管是村长还是里长,最终都会落在沈家头上,莫知县等于是在慷他人之慨,这个他人还是沈家自己。可要说莫知县是白占便宜,那也不尽然,沈家如今已有自立的本事,但若跟莫知县不对付,那也是个麻烦事。
方天林并不是嗜血之人,一言不合直接开干这样的事,能避则避。莫知县这一派主动示好,他也乐意接受。再怎么说,莫知县能安稳在林山县连任好几任,自有他的本事,找谁合作不是合作?不光莫知县,要是有其他本地士绅愿意同他做生意,沈家也会敞开大门欢迎。
以上这些都不算什么,倒是胥吏这个任沈家选的小吏位置,实用不少,看来莫知县也的确是下了本钱。
莫知县为何一直打不开局面?还不是他是外来者,而有编制又有定额限制的胥吏都是本地人,知县是客官,即便是边关之地的县令,像莫知县一样一任就是十来年的也不多见,胥吏却是只要不被人替代,可以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坐到老,那些三年就走的县令,没点本事的,权力被这些胥吏架空还真不是稀罕事。
换而言之,名下支持他的胥吏多寡,直接关系到莫知县在林山县的权势地位,好不容易争取到一个名额,莫知县不加强自己一方的势力,反而将其让给了沈家,做出的牺牲不可谓不小。
莫知县如此向沈家示好,方天林自然知晓是为什么,他自己对胥吏这个位置没什么想法,不代表沈家其他人没有,更不用说,方天林清楚,在县衙安插一个胥吏的好处。衙门里有人,以后林山县有什么动静,他都能第一时间就知道,只是这个人选倒是不好选了,不问他都知道,当官对沈家人的诱惑有多大,尽管胥吏并不算入品官员,那也不是一般人能涉及。
别看胥吏地位较低,位置一点都不起眼,却是有实权在手,底下不知道有多少连编制都没有的差役想要补缺。
莫知县找上沈家合作并不是胡乱为之,从方天林两次进县衙买山林荒地一事就可以看出沈家不缺钱,而他最缺的恰恰就是这个。要是他手下权力大,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想来即便没这么夸张,也不会是如今这番田地,当然,前提是他要够贪。
问题就在于此,莫知县是想贪都没多少地方让他贪。若藏富于民,莫知县还能动动歪脑筋,偏偏大量财富已经被本地豪强收归囊中,他再大肆收刮,这个林山县就真没眼看了。
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莫知县没到这等地步,却也没差了,胥吏差役都要钱生活,他手上没钱,怎么拉拢他们?沈家这个刚在林山县落户的外来富户,自然就被他盯上。反正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去,最多就是回归原样。